常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常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業務用房及縣行政服務中心交通分中心建設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及修改情況的公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常山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縣政府令第1號)等有關規定,2022年2月22日,常山縣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征求《常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業務用房及縣行政服務中心交通分中心建設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的公告,截至2022年3月25日止,未收到反饋意見,故對征收補償方案未進行修改。
常山縣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